111年1月9日至24日維持二級疫情警戒標準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護理師    


張貼日期: 2022-01-14 08:03:06  點閱:313


標題圖片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0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12100051號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111年1月9日記者會說明暨新聞稿辦理。
二、疫情警戒標準第2級期間,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圖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