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健康促進|菸害防制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護理師

張貼日期: 2025-03-31 11:32:44 點閱: 620 (173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健康促進|菸害防制 的代表圖片

菸害防制法修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上路囉 !!!

修法重點看這裡,保護荷包要注意看喔~

未滿二十歲禁止吸菸

任何人任何地方,都不得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電子煙

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,大專院校、幼兒園、托嬰中心、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、酒吧及夜店

指定菸品(加熱菸)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(菸具),應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,始可製造、輸入及販售

加重罰則: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風險評估審查加熱菸

▶️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,000萬~5,000萬
▶️販賣者可處20萬~100萬元
▶️供應者可處1萬~25萬元
▶️使用者可處2,000元~1萬元

菸品包裝警示圖文面積由35%增加至50%

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