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至 2026-08-31止
張貼日期: 2026-06-05 14:51:30 點閱:10
一、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5年6月1日屏大職推字第1151500194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115年5月26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52601399E號函核定辦理。招生對象:
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位且具下列資格之一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符合「師資培育法」第8條之1第1項者(自費生)(由學校自辦甄選者):
(1)於偏遠地區國民小學(含特教班)實際服務開班科目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,原住民身分者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,惟累計之服務年資不限偏遠地區。
(2)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(含特教班)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,原住民身分者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,惟累計之服務年資不限偏遠地區。
三、現職代理教師係指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者,前開服務年資係計算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為止。
四、招生資訊請至國立屏東大學網站:https://cec.nptu.edu.tw/p/406-1071-196024,r1268.php?Lang=zh-tw 。
五、檢附招生簡章(如附件)。